食用冰价格

发布时间:2017-08-21

食用冰价格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十)项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情况也作出相应规定,但众所周知,餐饮行业的食用冰块不可能去召回,也召不回,因此,该条规定在监管餐饮行业中聊胜于无。
  综上所述,餐饮行业的食用冰块监管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国家有强制要求,但餐饮行业食用冰块菌落总数项目超标后,靠监管部门说服教育显然无法起到威慑作用,但从法律上又没有强有力的惩戒措施,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于民众、于社会、于政府都是“负能量”。因此,建议《食品安全法》尽快对餐饮单位提供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的餐饮食品作出罚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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